行政公告 110.03.04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一、國防部軍備局辦理新竹市空軍「新竹機場」國防設施用地取得案,於110年1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於新竹市古賢里集會所(地址:新竹市東大路三段110巷15號)舉辦第2次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

二、土地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若對會議紀錄有意見者,請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及105條等規定,以書面陳述意見或表達意願,不於規定時間內提出陳述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本案書面意見(意願)之收件地址:臺中市西屯區經貿一路89號。

三、會議紀錄公告地點: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古賢里辦公室、新竹市古賢里公告處所及與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

四、公告陳覽網站:請上國防部全球資訊網站公開陳覽。

下載專區

圖片icon
新竹機場第二次公聽會會議紀錄公告.pdf 下載次數: 276 圖片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