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9.03.02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訂定依據: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第5項。
三、「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評鑑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s://www.mnd.gov.tw/)之「公告專區」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
四、審酌本部亟需相關規定據以執行,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科技企劃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電話:02-8509-9333
(四)傳真:02-8509-9336
(五)電子郵件信箱:mpd1@mail.mi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