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7.10.16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七條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三、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日起之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資源規劃司人力資源處劉宏武先生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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