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進入旨揭班隊報名系統,點選「考生資料查詢」選項進入查詢(錄取志願分發最高及最低分數,如附件一、二;系統分發者不納入此表格規則限制)。
二、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間:(當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1.軍官:106年11月14日(備取為翌日,11月15日)。
2.士官:106年11月16日(備取為翌日,11月17日)。
(二)報到地點:臺中成功嶺營區1號門(交通平面圖,如附件三)。
(三)備取遞補:凡獲備取人員,考選會將於正取報到當日19時起,以電話通知備取人員確認備取遞補意願(電話未接者,視同放棄遞補),並請於備取報到當日下午5時前至上開地點完成報到。
(四)攜帶資料(物品):持錄取通知單、退伍證明、畢業證書、加分證明(證照、證書、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等)、自費體檢表、體能鑑測及智力測驗成績證明、國民身分證、放棄外國國籍證明(限具雙重國籍者)、入學志願書及保證書等正本資料(上述資料報到當日必須繳驗,未繳驗者,一律註銷其錄取資格)、郵局存摺正面影本、個人印章、健保卡、戶籍謄本、電話卡、2000元以內現金。
(五)曾完成入伍訓練者,得於報到當日檢具證明文件(如常備兵役退伍令、軍校退學核定公文及兵籍表等),至上開地點申請,並經各分科教育施訓單位核准免訓或補訓,另行通知報到時間及地點,逾時不予受理。
(六)役男如接獲入營徵集令,可持錄取通知單至兵役單位辦理兵役延期徵集事宜,凡未辦理延期徵集而逕自入營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七)考生已錄取其他志願役班隊而逕自入營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八)請務必詳閱簡章所訂資格及限制,凡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證件或隱匿、虛報不實身分者,一律取銷其錄取資格。受基礎教育期間查覺者,取銷其錄取資格並由施教單位辦理退學;於任官後查獲,依相關法規處理。
(九)請依錄取通知單上指定時間、地點自行完成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者,一律註銷其錄取資格。
三、倘仍有任何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逕洽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00-050;或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http://rdrc.mnd.gov.tw)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