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6.02.20 發布單位:文檔處

第1場次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將於於2月21日(星期二)1330至1400時於金門地區舉辦,屆時,將實施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人車疏散及交通管制等演練。

請居住及旅遊金門地區民眾,聽到警報發放訊號時,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揮配合防空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確實進入防空避難處所。居家者則請緊閉門窗口及燈火。

若違反規定或不配合者,將依民防法第25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