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6.02.16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2項規定及「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柴橋油庫」國防設施用地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 106年3月7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
三、地點:新竹市柴橋人文關懷協會(地址:新竹市明湖路608巷7弄18號-土地公廟下方)。
四、需用土地範圍:坐落新竹市明湖段258、263及267地號等3筆部分土地,以上圖冊分別陳列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新竹市政府、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新竹市東區柴橋里辦公處、新竹市東區明湖里辦公處之公告處及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國防部網站公開陳覽。
五、公告期間:計7日。
六、凡土地所有權人、相關利害關係人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應於公聽會中提出研商,若有疑問,請洽本處承辦人廖秋樺小姐,聯絡地址:臺中市西屯區經貿一路89號,聯絡電話:(04)22912569分機306。
七、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之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延隔日召開公聽會,不再另行通知。1060216工營中心中工處公告附件(柴橋油庫用地獲得第2次公聽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