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6.02.06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為驗證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效能,106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3號)演習結合行政院「106年度災害防救演習」,將於3至5月間舉行,本年度輪序由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花蓮縣、臺東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辦理,演習區分「兵棋推演」及「綜合實作」等二階段實施,置重點於直轄市、縣(市)級「三會報」聯合機制運作,強化直轄市、縣(市)政府「機制統合」、「軍民相容」、「政軍合同」之指揮應變效能,落實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工作,各縣(市)政府辦理期程如下表。
106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演習(民安3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