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服基金
114.08.19
發布單位:主計局
我國政府為對國軍提供生產及服務,特於 88 年度依預算法規定設置 本基金,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將國軍醫院附設民眾診療作業基金(81 年 度設置)、國防部所屬軍事監所作業基金(81 年度設置)、軍民通用科技發 展基金(84 年度設置)、國軍生產作業基金(85 年度設置)及服務作業(88 年度設置)簡併為本基金。88 年下半年及 89 年度再將國軍福利事業單位 (包括福利總處福利品供應站、副食品供應站、軍中營站等單位)及青年 日報社併入本基金。90 年度復將軍人儲蓄作業基金(83 年度設置)亦併 入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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