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5.07.29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本部「國軍服裝興革作法」推動調整服裝配賦、增加定額服裝費及精革供補模式等工作,以提升服裝供補效率與品質,本案政策施行與相關福利措施說明如下:

一、105年1月30日完成服裝滿意度問卷調查系統建立,官兵對服裝的改革建議意見,均可透過系統反應。

二、「定額服裝費」自81年以每人每年新臺幣(以下幣制同)4,803元編列均未調整,因應近年物價指數漲幅,已於105年6月核定自106年起調增至9,860元,以滿足官兵穿著需求。

三、105年7月12日起檢討常備部隊「不鏽鋼水壺」由團裝改列個人裝備攜行,軍事訓練役預於105年9月底改以塑膠材質水壺配發個人,退伍不予辦理回收,以維護官兵飲水衛生。

四、為精進服裝品質,檢討陸軍「短統皮鞋」等6項、海軍「運動上衣」等9項、空軍「軍便服」等5項及憲兵「運動鞋」等5項,共計25項實施品質研改,預於105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提升官兵滿意度。

五、自106年度起,規劃軍事訓練役男每人增撥一件兼具代表性、實用性及紀念價值之「運動衫」,以滿足日常運動需求,並增進對國軍認同感。

六、依據部隊「迷彩野戰皮鞋」穿著磨耗率,完成配賦數量及換補週期修訂,其中陸、空軍及陸戰隊已規劃自105年7月起陸續將每年配賦由1雙調整為2雙,以滿足官兵實際需求。

七、規劃自107年起比照「美軍營區販賣部」模式,運用福利站(或其它指定地點)設立「服裝供售站」,官兵可自行運用個人配發額度(採儲值卡精神)至服裝站憑身分證件提領所需服裝,取代以往定補,提供多元選購,以及更便捷之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