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5.07.15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 本部辦理已故領俸人黃鑾英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事件,現因受處分人許嘉寧之處所不明,致旨揭應送達之處分無法送達,現由本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承辦人保管,受處分人得隨時到部領取(連絡電話02-23116117轉分機637033陳小姐)。
- 本件處分係通知受處分人繳還溢領10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退休俸金計新臺幣8萬1,300元,應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辦理繳還,如不返還本部則將逕送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