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5.05.27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1. 本部辦理支領半俸遺族婁雪琴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事件,現因受處分人婁雪琴之處所不明,致旨揭應送達之處分無法送達,現由本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承辦人保管,受處分人得隨時到部領取(連絡電話02-23116117轉分機637033陳小姐)
  2. 本件處分係通知受處分人支領半俸原因因再婚消滅,所溢領103年5月19日至6月30日半俸俸金計新臺幣2萬3,722元,應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辦理繳還,如不返還本部則將逕送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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