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導向與 「弱國外交效應」 -以中華民國抗日戰爭初期對蘇及諸列強關係為例 王競康 提  要: 一、國際關係講究利益和利害關係,國家利益是一國外交的最高準則。俄國自十 月革命後,共產主義蘇俄誕生,國際關係中因社會制度、意識形態不同,而經常 出現新的矛盾和對抗,使國際關係變得更加「複雜離奇」。 二、蔣委員長出於反蘇反共的政治性格,一直對蘇俄採取不信任政策,中、蘇關 係十分低迷。九一八事變後,蔣委員長將遏制帝國主義日本的希望寄託於西方列 強大國,其結果是大失所望,反而是共產主義的蘇俄站在中華民國一邊。七七事 變爆發後,當西方依然綏靖帝國主義日本時,蘇俄為了國家利益全力援助中華民 國。蔣委員長超越了不同社會制度、不同意識形態的障礙,與蘇俄簽定互不侵犯 條約,接受蘇俄援助。二戰時段蘇俄歸屬盟國一方,然而因為各國在其最高指導 原則的「國家利益」導向下,蘇俄卻是John R. Deane筆下身懷鬼胎「怪異的盟邦 」。 三、在種種內外交煎態勢下,蘇俄的援助不僅是「溺水者手中的稻草」或「救命 的副錨」!黃仁宇更言:「蔣(委員長)經常懷注著整個國家生死存亡以及未來之 前途。他的施展,在方法上已盡其極,不問是空城計與苦肉計,他已在各處挪借 透支濫用超過合理的程度。」 四、日、蘇之間始終存在著戰爭的最大可能性,雙方亦因國境線衝突頻繁,但在 諸多原因下並未爆發成全面戰爭形態,主要係乃日、蘇雙方均極力避免兩面作戰 之故,其中關鍵因素即在於中國戰場。 五、中華民國抗戰外交改變了「弱國無外交」傳統觀念,開創弱國成功外交先例 ,有其寶貴歷史經驗。成功的抗戰外交也是近代外交史上沒有過的事情。 關鍵詞:國家利益、弱國外交、抗日戰爭、八一三淞滬戰役、南京保衛戰、以夷 制夷 壹、前言 時至20世紀三○年代,中華民國卻依然是胡適先生筆下的「中世紀國家」。以一 個次殖民地貧弱交加的國家,在一切均以「國家利益」至上的國際社會夾縫中掙 扎圖存本已不易。不幸的是,三○年代對東亞而言卻正處於一個激烈動盪的風暴 中心,弱肉強食益發猖狂。中華民國面對帝國主義日本強敵的境遇艱困萬端,左 支右拙捉襟見肘。所謂「國際正義」云云大言早已消失無蹤。日本帝國主義軍閥 猖狂至極得意忘形的「侵略姿態」,正以鯨吞與蠶食手段交相凌遲中華民國。此 時位於新世界的美國,有傳記作家在羅斯福總統傳記中仍舊暢言「大部分世界處 於和平狀態之中」。對比之下,是乃可以想像主觀認知圖像下「國家利益」的矛 盾對立。 國際關係講究利益和利害關係,國家利益是一國外交最高準則。因之國家利益是 各個國家制定外交政策、處理國際關係根本出發點和首要依據。所以任何國家在 對外關係上並非與單一國家或地區進行合作,而是與眾多的國家和地區建立互動 式的多維關係。在國際關係中,各國均以最大限度維護並謀求本國利益為目的和 行動準則。國與國之間分離聚合、親疏冷熱的複雜關係,也主要是由各國的國家 利益和國家力量決定〔註一〕。 可以這麼說:在國際關係中,各國遵循的原則之一是把利益當作外交籌碼,這種 利益至上的原則支配著各國的政治和外交行為。 在此氛圍下,中華民國的抗日戰爭不僅事關國家民族絕續存亡,更是在國際舞台 環節相扣下的一個棋子。「弱國外交」在中華民國政府無所不用其極方式下,甚 至超越意識形態、生活方式結好於國際,以延國脈民命。 淞滬戰起,軍火供應成為當務之急,西方大國皆作壁上觀,蘇俄卻以積極態度, 使中華民國政府轉向現實主義,重新審視對蘇外交目標。「因為在三○年代,互 不侵犯意味著積極的外交關係,它意味著除了直接戰爭外積極的政治、經濟、外 交和軍事上的合作。」 在對抗日本侵華戰爭期間,中華民國軍民在諸多戰役中犧牲慘重,其間不乏戰略 運用,更搭配「以夷制夷」外交手段,終能達成目標。此等「抗戰外交」改變了 「弱國無外交」的傳統觀念,開創了弱國外交成功先例,留下寶貴歷史經驗。此 一成功的抗戰外交也是近代外交史上沒有過的事情〔註二〕。 事實上一國外交必須建立在自立自主基礎上,近代以來,中華民國積貧積弱在外 交上無所作為,只能利用列強之間的矛盾來達到利己之主客觀願望,此「以夷制 夷」外交方式,往往也能收到一定效果。但這也只能當作手段,而不能做為目的 。 正是因為建立在本國獨立抗戰的基礎上。所以當西方大國依然綏靖帝國主義日本 時,中國外交政策卻並未重蹈九一八事變後外交的覆轍,使這一時期中華民國外 交之成功,堪稱難能可貴。學者咸認為「這種成功可謂在世界近代史中無出其右 」。 貳、二十世紀三○年代「國家利益」導向下之國際關係 1933年3月4日,F.D.羅斯福當選美國總統。在這段任期內,美國傳記作家John G unther稱其為「大部分世界處於和平狀態之中」時段,故爾「很少注意外國事務 」〔註三〕。事實上,「中國事件」在太平洋彼岸已是烽火連天,日本帝國主義 軍閥猖狂至極得意忘形的「侵略姿態」,鯨吞與蠶食交相凌遲中國。學者認定「 東亞的三○年代是一個激烈動盪的時代〔註四〕。」 環顧當下國際關係,各國遵循原則之一便是把利益當作外交籌碼,這種利益至上 的原則支配著各國的政治和外交行為〔註五〕。因此各國均以最大限度地維護並 謀求本國利益為目的和行動準則。「國家利益」遂成為各個國家制定外交政策、 處理國際關係的根本出發點和首要依據。任何國家在對外關係上並非僅與單一國 家和地區進行合作,而是與眾多國家和地區建立互動式多維關係。國與國之間的 分離聚合、親疏冷熱的複雜關係,也主要是由各國的國家利益和國家力量決定〔 註六〕。 一般而言,學者對「國家利益」之說,認為其定義過多,是「十分含糊之符號」 ,且主觀成分高而深受質疑〔註七〕。但亦不約而同認定其是「外交政策中最基 本之指導原理」、「對外政策的基礎」,是一種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利益、經濟 繁榮/國家經濟利益以及世界和平/國際利益等之相關事項〔註八〕。 陳仁霞認為歷史是一個多維空間,有縱向脈絡,又有橫向枝節。許多歷史細節往 往在同一時段交叉進行彼此影響〔註九〕。這樣一個漸進的歷史過程中,中華民 國政府處於三○年代艱難的國際、國內處境下,在外交上的成果令人矚目〔註十 〕。其間尤以中、蘇關係為甚!中華民國和蘇俄受九一八事變的影響,在共同利 害基礎上恢復中斷三年之久的邦交關係,從此打開了兩國關係改善的大門,並使 遠東國際情勢開始出現看來不利於日本帝國主義擴張的新變化。日本對中、蘇復 交公開表示不滿,但亦更加肆無忌憚按照其既定「大陸政策」擴大武裝侵略〔註 十一〕。 事實上,中、蘇兩國外交關係的改善,亦不脫「國家利益」範疇,雙方各有其利 益考量。1933年對蘇俄而言是一個戰爭情勢嚴峻的訊號!1932年底日本拒絕蘇俄 所提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建議;1933年元月攻略中華民國山海關、3月陷熱河,中華 民國面臨日軍大舉向關內進攻的危險境地。日軍更加緊把已經掠奪到手的中華民 國東北建設成為進攻蘇俄的前進基地。 1933年6月間,日本軍部兩度召開「省部會議(陸軍省首腦會議)」,會議中「沒有 一人反對蘇俄乃對我構成最大威脅者」,將國防重點置於對蘇「自衛」,「為此 最後決定急速整建戰力。〔註十二〕」日本帝國陸相荒木貞夫更在該年宣稱對蘇 作戰不可免,「日本必須用武力佔領濱海,後貝加爾和西伯利亞地區。〔註十三 〕」於此同時的 1933年希特勒在德國上台,是年秋希特勒公開宣稱「恢復德、俄關係已無可能」 ,並以《我的奮鬥》書中所主張「視線向東移轉」至蘇俄,「以開拓我祖國的疆 域」為號召〔註十四〕。 從這時起,蘇俄初步確立避免東西兩線同時作戰的外交總戰略,而避免日、蘇戰 爭的遠東中立政策就不再是一個孤立政策,但此一政策是蘇俄對外總戰略中的次 要地位始終未發生根本變化。 1933-1934年中、蘇雙方曾就互不侵犯條約問題商討,中華民國認為草案中僅對蘇 俄有利,談判因而擱淺,但並未關閉雙方交往接觸。1934年3月,蔣委員長派遣楊 杰率領軍事代表團訪蘇,受到高規格接待。其後並有官方與半官方人士陸續訪蘇 ,但實際上兩國此時並沒有轉入政治合作的談判。 羅志剛認為中、蘇關係的改善無論對中華民國,還是對蘇俄,均有明顯之戰略利 益。但是「為什麼中、蘇沒有在復交的基礎上加緊改善關係,進而實現友好合作 ?」 其根本原因在於〔註十五〕: 一、「中、蘇兩國政府各自有自己的特定目標與政略。」 二、「避免日蘇戰爭的遠東中立政策是蘇俄對外總戰略中的次要地位始終未發生 根本變化。」 三、「蔣介石本人對蘇一向持極其不信任立場,其心態也充分反映在中蘇之間的 交往之中。」 綜觀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外交政策皆以本國的國家利益為根本出發點,蘇俄自 不例外。蘇俄清楚認知日本侵華將危及其本國安全,支持中華民國抗戰也是為了 自身安危,因而毫不猶豫地站在中華民國一邊,但是蘇俄對中華民國的支持乃限 定在不與日本發生衝突的框架之內〔註十六〕。日、蘇兩國中立條約的簽定便是 一個比較明顯的例證:民國30年4月13日蘇俄與日方簽定中立協定並發表共同宣言 ,其內容實已妨害我領土與行政之完整。中華民國外交部於4月14日發表嚴正聲明 ,謂:「日、蘇兩國公佈之共同宣言者,對於中華民國絕對無效。」該蘇、日中 立條約第二條:「倘締約國之一方成為一個或數個第三國軍事行動之國家時,則 締約國之他方,在衝突期間,即應遵守中立。」此節所敘內容,當然對我中華民 國非常不利。事後,蘇俄外交人民委員長莫洛扥夫表示:「蘇俄對支持中華民國 繼續抗戰問題,毫無變更。」依蘇俄駐華大使潘友新對蘇、日中立條約條文之解 釋,認為此並不包括已經發生之中、日戰爭。對此,國民政府文件中僅以「其間 吾人不能不引以為憾者」等數語表達不滿〔註十七〕。 1934-1937年,納粹德國重整軍備、擴充軍力,迫切需要大量戰略原料-鎢礦,而 納粹德國軍火之出口對德國經濟也甚有幫助,這與中華民國抗日建軍需求契合, 所以中、德雙方很快建立起密切的軍事和經濟合作關係〔註十八〕。納粹德國同 時為了遏制蘇俄在東歐擴張,故與日本帝國主義走向結盟之途。中華民國則一方 面需要從納粹德國獲得武器、技術和資金,另一方面希望利用納粹德國來遏制日 本帝國主義,是傳統「以夷制夷」外交策略之實施。七七事變之後,由於戰略情 勢變化和日本帝國主義對華發動戰爭挑釁,國民政府決定通過利用蘇、德之間對 立來保持中華民國在遠東格局中的力量平衡〔註十九〕。 七七事變把納粹德國的東亞政策逼進了一條死巷,納粹德國政府擔心,如果日本 帝國主義在華長期作戰,不但會削弱日本對抗蘇俄的力量,而且會迫使中華民國 投入蘇俄的懷抱。一旦日本帝國主義戰勝中華民國,必將獨霸中華民國經濟,使 其他列強一概失去這個巨大的工業品銷售市場。是以納粹德國遂在此際顯得茫然 和猶豫〔註二十〕。 直到中、蘇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納粹德國才不得不重視中、日兩國關係的尷尬處 境,在經濟盟友中華民國和政治盟友日本帝國主義之間取捨兩難。為實現其侵略 計畫,納粹德國決定犧牲與中華民國的關係,採取「聯日政策」,期望日本帝國 主義牽制蘇俄在遠東的力量,以利納粹德國將來在歐洲戰線打擊蘇俄。但納粹德 國只有在撤回在華德國軍事顧問並承認偽滿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換取日本帝國主 義的合作。1938年底,從戰略上來說,納粹德國已經不像以前那樣需要中華民國 ,於是棄華聯日〔註二一〕。 前已述及,三○年代的東亞是一個激烈動盪的時代。美國同英、法一樣,在遠東 一貫重視帝國主義日本,鄙視中華民國,反對蘇俄。美國方面企圖促使帝國主義 日本反蘇,造成日、蘇衝突,使兩敗俱傷〔註二二〕。 七七事變後,國民政府一面抗戰,一面把希望寄託於外援。在要求國聯制裁日本 失敗後,國民政府更想得到英、美的支持。但是英國執行的是出賣中華民國利益 的綏靖政策。美國所採取的則是所謂「中立政策」,拒絕了國民政府請求援助的 要求〔註二三〕。 然而來自納粹德國方面的觀點,呈現另一個面向之思辯〔註二四〕: 「反之,列強在中、日衝突爆發後,極盼中華民國立刻彈盡援絕,並對西方讓步 。西方列強認為,西安事變、中國民族統一陣線的成立,以及蘇俄的迅速的支援 等,與其說是為阻止日本的帝國主義攻勢,不如說是共產黨大規模的陰謀活動。 西方官員因而視日本在盧溝橋事變後的不宣而戰為反共防衛行動,並全然接受, 甚至不考慮譴責該東亞帝國。」 七七事變之後的五個月內,中華民國遭遇的不僅是包括首都南京陷落在內的災難 性軍事失利,而且還有外交上的重重挫折。帝國主義日本很清楚西方輿論的綏靖 色彩,因而採取不對中華民國宣戰的技倆,躦國際法的漏洞。11月15日布魯塞爾 九國公約失敗,中華民國滿心指望西方列強伸出援手,就這樣化為泡影。布魯塞 爾會議的夭折,宣告了華盛頓體系的破產,也標誌著蔣委員長依靠國際調停的外 交政策的失敗。美、英、法等列強所施行的綏靖主義,在一定程度縱容了帝國主 義日本在遠東進行更大的軍事冒險,使其走上了太平洋戰爭之路。國民政府則對 國聯失望至極,遂被迫宣佈接受納粹德國調停〔註二五〕。對照蘇俄曾經對中華 民國表示其對日開戰三個必要條件之一,即是「國聯授權攻日」,這至少是日蘇 開戰或蘇軍參戰的表示〔註二六〕。不意國聯卻做出此等顢頇無能之舉,難怪蔣 委員長要失望至極。更糟的是,此乃當初決定防守南京的主要因素之一,等待利 用這個所謂「國際情勢大變」態勢,而行使「南京保衛戰」。結果在付出精銳部 隊盡失以及「南京大屠殺」慘痛代價!其下詔罪己之餘,國家戰略態勢更是江河 日下。 美國羅斯福總統之「隔離演說」,「不但沒有得到國會和國民的良好反應,反而 引起激烈的責難〔註二七〕。」羅斯福甚至說:「中國人對我大談美國有責任幫 助中華民國保持獨立和完整時,再也沒有什麼比這個更使我馬上對我的中國朋友 們不耐煩了〔註二八〕。」其後美國在太平洋戰場上消極避戰的總體意向和政策 ,不可避免的讓人看出在對中華民國抗戰的支持上有著明顯保留的痕跡。美國政 府和軍方一方面希望中華民國儘量拖住日本帝國主義南侵步伐,給予中華民國一 定的援助;另一方面,認為只要能延緩日本帝國主義南侵,也準備犧牲中華民國 的部分利益以與日本帝國主義做局部妥協,換取「歐洲第一」首先對付納粹德國 戰略的成功〔註二九〕。 儘管如此,日本帝國主義卻始終堅信其在國際社會遭受不公平待遇與難堪,更自 認在「中國事件」處理過程上,美國過度「偏袒」中華民國!1941年12月1日140 0-1545時,所謂「決定國家興亡的御前會議終於舉行」,會中「斷定美國的對日 政策是始終一貫於欲阻礙日本建設大東亞新秩序〔註三十〕。」東條內閣之海軍 大臣島田繁太郎大將更早在筆記中記載謂:「我認為美、英兩國乃趁七七事變之 發生,利用中華民國替其進行代理戰爭乃不爭之事實〔註三一〕。」《戰前之大 本營海軍部》文件中更露骨寫道:「擁有龐大海軍力之日、美兩國都篤信海上權 力至上之理念,而兩國卻偏偏挾著廣大太平洋相互對峙,似乎在證明日、美戰爭 之宿命論的確靈驗〔註三二〕。」文中明確表達:日、美兩國應該各有「地盤」 俾互利共榮!設若美國不干涉「大東亞共榮圈」事,則日本帝國主義也不會因此 橫生枝節。美國國務卿Cordell Hall對日方舉措批判道〔註三三〕: 「日本一味主張有利他們自己的事,簡直想把太平洋地域放在日美共管的體制之 下,而使日本成為該地域人口財富90 %的支配者,並且幾乎沒有考慮其他國家的 權利和利益。」 英國方面的舉措,除了「尤其最不諒解中國的民族主義以及南京政府之強烈反應 ,多年來倫敦一直要求中華民國政府自動承認『滿州國』,以向日本示好〔註三 四〕。」甚至幻想「日本在勝利後,必將依賴英國的資本〔註三五〕。」 法國此時之舉動為:「不但禁止將武器運銷到衝突區,並嚴拒中國對法國所提出 ,於1938年中期派遣軍事使節團的要求。巴黎顯示只準備以極少數經濟援助支持 中國,並日漸緊迫地催促國民政府與日本和談〔註三六〕。」維琪政府更於民國 29年停止中華民國假道越南運輸、30年9月允許日軍假道越南攻擊中華民國領土、 30年11月允許日本接收上海法租界內中華民國法院、 31年7月與日簽定聯防越南公約年內並任令日本軍隊占領廣州灣;並將北平使館界 、上海公共租界、廈門公共租界行政權及天津、漢口、廣州等法租界交歸南京汪 偽組織〔註三七〕。 而義大利對中國之求助置之不理!中華民國史事日誌記載:「12,25 戊、陳公博 奉命到義大利與義外長齊亞諾接洽,希望以武器援助,不得要領〔註三八〕。」 參、「弱國外交」效應與「蘇俄軍事援華」 由於中華民國是一個被列強共同瓜分/支配的半殖民地國家,日本帝國主義侵華 勢必損害其他國家在華利益,也必然加深日本同西方大國的矛盾。因此,中華民 國政府企圖利用此一矛盾尋求西方大國支持,調解中、日關係〔註三九〕。 從七七事變到淞滬戰役時期是中華民國抗日戰略的醞釀、制定和實施時期。為戰 略服務的外交也經歷了「以和備戰」到「以戰求和」,再到「以戰求援」的過程 。七七事變爆發到平津失陷期間,中華民國政府對此一事件尚未判斷出係局部衝 突亦或全面戰爭開端〔註四十〕! 郭廷以方始認定八一三淞滬之役乃「全面抗戰 」開始〔註四一〕。 此際,中華民國政府不得不利用外交手段斡旋,儘可能推遲應戰時間,避免全面 戰爭爆發,以加緊戰備。中華民國政府從兩方面展開外交活動:一方面,直接對 日交涉;另一方面則請求西方大國調解,此是謂「以和備戰」階段〔註四二〕。 日本帝國主義看準中華民國避戰心切,看穿英美的軟弱無能,也洞悉德國曖昧立 場,更加有持無恐地擴大侵華戰爭。7月29日,日軍占領北平、天津。同日,日本 帝國主義外相廣田宣佈:在中日衝突中拒絕任何外國的干預。從爾宣告了中華民 國政府「以和備戰」外交的終結。從平津失陷到上海八一三戰役前後,中華民國 外交進入到「以戰求和」階段〔註四三〕。這短短一個月期間,中華民國政府的 外交戰略政策在武力戰略情勢下被迫與主動交相更替,其速度之快捷與精準不可 不謂「傑作」! 日本帝國主義軍閥佔領平津之後,一改過去不與中華民國政府直接交涉的政策, 主動上門要求與中華民國政府直接交涉。但其並非有意談判與停戰,其意涵僅在 於: 一、鞏固已占領之地區,使其合法化。 二、施放煙幕,以掩飾其新的軍事行動。 但在各取所需的戰略態勢下,雙方仍然於八月初在上海秘密接觸。未久「八一三 淞滬戰役」爆發,中華民國主動求戰,其過程與原因固然複雜萬端,犧牲亦異常 慘重,但無論在戰略指導與外交戰略運用上,卻堪稱高明!「八一三淞滬戰役」 原係對盤據上海之日本海軍部隊之作戰,但日本帝國主義政府立刻於8月15日發表 聲明,為了「膺懲暴支」,將採取「斷然措施」。該日,日本帝國主義軍閥參謀 本部下令組建「上海派遣軍」,火速將部隊投入上海戰局。至此,以七七事變為 開端的局部戰爭便發展為中、日全面戰爭,至此,「以戰求和」外交戰略告一段 落。 淞滬抗戰時期,中華民國政府實施「以戰求援」外交。從平津作戰到淞滬戰役, 使中華民國政府求和的希望澈底破滅。中華民族要生存,只有一條路可走:抗戰 圖存,背水一戰。但中華民國是一個受西方列強共同支配的窮國、弱國,和日本 帝國主義相比,敵強我弱,實力懸殊。因此中華民國要贏得戰爭勝利,外援乃不 可或缺,於是「以戰求援」便成為淞滬抗戰時期中華民國外交的主題〔註四四〕 。 淞滬戰起,軍火供應成為當務之急,西方大國卻作壁上觀,萬般無奈的中華民國 政府加快了向蘇俄求援的步伐。但蘇俄堅持「提供軍事物資務必以首先簽訂互不 侵犯條約為先決條件。」蘇俄的積極態度,使中華民國政府轉向現實主義,重新 審視對蘇外交目標〔註四五〕。 國際關係向來講究利益和利害關係,國家利益是一國外交的最高準則。自俄國十 月革命後,共產主義蘇俄誕生,國際關係中因社會制度、意識形態不同,而經常 出現新的矛盾和對抗,使國際關係變得更加錯綜複雜。 蔣委員長出於反蘇反共的政治性格,一直對蘇俄採取不信任甚至敵視態度,使得 中、蘇關係十分低迷。九一八事變後,蔣委員長將遏制日本的希望寄託於西方大 國,其結果大失所望,反而是共產主義蘇俄站在中國一邊。七七事變爆發後,當 西方列強依然綏靖帝國主義日本時,蘇俄卻大力援助中華民國。蔣委員長終於超 越了不同社會制度、不同意識形態的障礙,與蘇俄簽定互不侵犯條約,接受蘇俄 援助。「因為在三○年代,互不侵犯意味著積極的外交關係,它意味著除了直接 戰爭外積極的政治、經濟、外交和軍事上的合作〔註四六〕。」 此後蘇俄對中華民國不僅提供武器,而且派遣飛行員援助抗戰。1938年3月1日, 中、蘇借款協定簽署,蘇俄貸款中國五千萬美元。4月4日日本帝國主義政府駐蘇 大使重光葵,就蘇俄援助中華民國之事向蘇俄政府提出抗議。次日,外務省情報 部長橫溝光暉,發表抨擊蘇俄派遣「紅色官兵」到中華民國的談話。6月17日,蘇 俄駐日大使梅達寧(Konstantin Aleksandrovich Smetanin)則建議日本帝國主義 軍閥不要轟炸中華民國無防備的人民和都市做為回應〔註四七〕。 在對日抗戰時期的蘇俄全部對華軍事援助中,一個重要的面向乃是蘇俄政府派遣 大批軍事專家和空軍飛行員來華,協助中華民國對日本帝國主義作戰。 1937年底,由於激烈的空戰所造成的損失,中華民國空軍幾乎失去了所有有經驗 的飛行員。面對此等嚴重情況,國民政府和蘇俄在簽訂互不侵犯條約之後,不僅 迫切要求蘇俄迅速提供武器和軍事物資支持,而且多次請求派遣軍事專家和空軍 人員來華援助抗戰。1937年8月27日蔣委員長對蘇俄大使鮑格莫洛夫提出具體援華 要求。據統計,到1939年2月中旬,蘇俄在華軍事顧問和專家共達3,665人,後來 有其中11人被授與蘇俄英雄稱號〔註四八〕。 1937年12月1日,蘇俄援華的第一批志願飛行員趕赴南京,立即對日本空軍展開戰 鬥。《中華民國史事日誌》載:「12,2丙、敵機炸南京,被我軍擊落四架(俄援飛 機參戰)〔註四九〕。」1938年2月23日為蘇俄紅軍建軍日,志願隊飛行員自南昌 起飛遠征台灣,給予日本軍閥相當程度損害〔註五十〕。 這些蘇俄援華軍事人員肩負著一個共同的根本任務,即通過努力支持中華民國抗 日,有效的幫助自己祖國實現避免兩面作戰的戰略目標。對於所有的援華軍事專 家而言,在幫助中華民國擊退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同時,還需要在中華民國學習 和取得豐富的作戰經驗,以利於蘇俄掌握未來的戰爭。從實際情況看來,來華的 軍事專家出色地完成了蘇俄政府交給他們的任務〔註五一〕。但後期有些根本是 些生手,完全是來汲取經驗〔註五二〕。 1938年4月4日,日本帝國主義政府通過駐蘇大使重光葵抗議蘇俄援華抗戰,要求 蘇俄從中華民國撤出軍事顧問和空軍志願人員,停止對中華民國的武器供應。蘇 俄外交人民委員李維諾夫在該談話中並未否認蘇俄援華之舉,且以諷刺語調拒絕 日方要求:「照日本當局說法,目前在中華民國並沒有戰爭,日本也根本沒有同 中華民國作戰,僅僅是『事件』而已,日方抗議之舉令人無法理解。」其並鄭重 告知重光葵,蘇俄向中華民國出售包括飛機在內的武器,「完全符合公認的國際 法準則〔註五三〕。」 雖然蘇俄大力支援中華民國對抗日本帝國主義,但其兩手策略依舊:例如蘇俄為 染指新疆,其紅軍助盛世才擊潰南疆馬虎山部;10月15日俄機猛炸和闐,中華民 國軍民死傷2,000餘人;12月29日拘捕海參威華僑約4,000人等之作為。 1938年9月8日,蘇俄副外交人民委員波將金指示蘇俄駐華全權代表盧卡涅茨轉告 蔣委員長:蘇俄只在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發生的條件下方始參加對日作戰〔註五四 〕: 一、日本進攻蘇俄。 二、英國或美國參加對日作戰。 三、「國聯」責成太平洋沿岸大國反對日本。 此其中有關「日本進攻蘇俄」之條件深為弔詭!蓋若蘇俄援助中華民國抗戰,拖 住日軍大部分兵力深陷於中國戰場,日軍當無力「北進」進攻蘇俄。因此,蘇俄 亦復不必「出兵參戰」。事實上,中國戰場的確發揮此等作用。 「七七事變」爆發後,蘇俄出於避免兩線作戰的戰略需要,只同意和中華民國締 結互不侵犯條約,以提供軍事物資的方式援助中華民國抗戰,堅決拒絕了國民政 府從速訂立雙邊軍事互助公約的建立,這實際上表明蘇俄無意做出出兵遠東的正 式許諾。 但是為了鼓勵中華民國堅持抗日,蘇俄政府在著手援華時,感到有必要採取一定 的措施來安撫國民政府,使之對蘇俄出兵遠東的殷念不至完全陷入絕望。1937年 8月,蘇俄政府曾經一度暗示中華民國外交人員,蘇俄可以出兵援助中華民國,特 別是在連接中、蘇的「唯一交通線」甘肅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蘇俄的「飛機和坦 克部隊」將「參加中華民國軍隊保衛這條交通線」。 當然,此舉乃是蘇俄政府支持中華民國抗戰的一種友好合作的表示,但還遠遠談 不上此時已下定決心出兵遠東〔註五五〕。 事實上,細究蘇俄的舉措當可發現其中玄機: 一、即便蘇俄出兵,其目的在於協助保衛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唯一交通線」的甘 肅。 二、即便蘇俄出兵時,其部隊也只僅限於「飛機和坦克部隊」用以「參加中國軍 隊保衛這條交通線」。這是一種兵種協同、支援的局部作戰方式,而非正式兩國 大軍對決的作戰。 設若蘇俄出兵遠東之議題為真,則對國民政府下列具體好處〔註五六〕: 一、可借用強大的蘇俄武裝力量狠狠打擊與牽制凶悍日軍,彌補中華民國軍事力 量的嚴重不足,大大減輕作戰負擔。 二、嚴重加劇日、蘇緊張關係,不使日、蘇達成妥協,致使日軍無法從東北調集 重兵南下,蔣委員長在1940年4月28日致史達林函中便謂:「牽制日本在偽滿兵力 ,則亦等於直接援助。」此等阻止日、蘇妥協以使中華民國免受其關係改善之不 良影響的需求,強力推動蔣委員長積極爭取蘇俄參加對日作戰的作為。 三、便於加大對日本政府的外交壓力,達到最大限度的借重蘇俄增強中華民國對 日交涉地位,促成中、日妥協之目的。此「以夷制夷」之舉,有學者讚其為是成 功的「弱國外交」方式〔註五七〕。 四、保存實力以對付中共。 但自歐洲方面蘇、德戰爭爆發後,蘇俄的對華關係漸趨斷絕。同時,太平洋戰爭 的爆發使中華民國「苦撐待變」的政策終於有了結果。這些變化使蘇俄在中華民 國的戰略地位急遽下降,從而使得蔣委員長擺脫蘇俄軍事援華的依賴。此後,美 國逐步、終至完全取代蘇俄成為給予中華民國軍事援助的主要國家〔註五八〕。 肆、結語 對於20世紀三○年代世界各國在國際舞台上的角色扮演,以「複雜離奇」一語形 容亦不足為奇。在國際關係中,各國遵循原則之一便是把利益當作外交籌碼,這 種利益至上的原則支配著各國的政治和外交行為。此各國均以最大限度地維護和 謀求本國利益為目的和行動準則。「國家利益」遂成為各個國家制定外交政策、 處理國際關係的根本出發點和首要依據 一般而言,學者對「國家利益」一詞,皆不約而同認定其是「外交政策中最基本 之指導原理」、「對外政策的基礎」,是一種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利益、經濟繁 榮/國家經濟利益以及世界和平/國際利益等之相關事項。 在此基調上任何國家在對外關係並非僅與單一國家和地區進行合作,而是與眾多 國家和地區建立互動式多維關係。國與國之間的分離聚合、親疏冷熱的複雜關係 ,也主要是由各國的國家利益和國家力量決定。 七七事變後,國民政府一面抗戰,一面把希望寄託於外援。在要求國聯制裁日本 帝國失敗後,國民政府更想得到歐美列強的支持,然幾無一不碰壁。唯一堪可依 附者約僅共產主義蘇俄而已,然而中、蘇關係亦受「國家利益」因素左右。在共 同利害基礎上,雙方恢復中斷三年之久的邦交關係,從此打開兩國關係改善大門 ,並使遠東國際情勢開始出現看來不利於日本帝國主義擴張的新變化。日本帝國 對中、蘇復交公開表示不滿,於是更肆無忌憚地按照其既定大陸政策擴大武裝侵 略。歐美列強對侵略者日本帝國所採取鴕鳥式綏靖政策,在一定程度縱容了其在 遠東進行更大的軍事冒險,使其走上了太平洋戰爭之路。而中華民國更因誤判「 蘇軍參戰」因素,遽爾施行「南京保衛戰」,蒙受慘重浩劫!為政者對「國家利 益」之考量豈可不慎。 一個國家的外交必須建立在自立自主基礎上,近代以來積貧積弱的中華民國在外 交上無所作為,只能利用列強之間的矛盾來達到國家的主觀願望,是一種所謂「 以夷制夷」古老方策,但居然也能收到一定程度效果。平心檢討,此舉只可當作 一種手段,而不能做為目的。該時段中華民國外交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建立在本 國獨立抗戰的基礎上。所以當西方大國依然綏靖帝國主義日本時,中華民國外交 卻並未重蹈九一八事變後外交的覆轍。 儘管日本帝國侵華,嚴重損害了西方大國的利益,西方列強大國與日本帝國矛盾 日趨尖銳,對中華民國有其不同程度的同情心態,但遠未達援華制日程度,因而 沒有一個國家願意旗幟鮮明地援助中華民國。正因為七七事變之後中華民國外交 係將此等「以夷制夷」政策做為一種手段運用,其間甚至避免因社會制度、意識 形態之不同而影響外交。但即使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和日本帝國實際上成為美、中 、蘇的共同敵人後,國民政府仍未能爭取到蘇俄同意出兵遠東地區。國民政府堅 持要求蘇俄參戰的方針歷經數年而無法實現,這一事實充分說明蔣委員長對蘇俄 避免兩面作戰的基本戰略方針長期缺乏正確的認識與理解,從而過高估計了日、 蘇矛盾的尖銳程度以及由此決定的蘇俄參戰的可能性〔註五九〕。其間雖然由蘇 俄軍方調派作戰人員來華擔任顧問,甚至擔負第一線作戰任務,但其亦以「志願 軍」名目掩護,避免國際法規制裁。 此後美方「飛虎隊」航空志願軍來華助戰,頗具成效。相較之下,蘇俄志願軍之 功績則甚少被提及,但其貢獻亦不應被忽略與抹殺。持平以論「其在我國抗日戰 爭初期,的確功不可沒〔註六十〕。」 二戰時段蘇俄歸屬盟國一方,然而因為各國在其最高指導原則的「國家利益」導 向下,蘇俄卻是John R. Deane筆下身懷鬼胎「怪異的盟邦」〔註六一〕。在種種 內外交煎態勢下,蘇俄的援助不僅是「溺水者手中的稻草」或「救命的副錨」! 黃仁宇更言:「蔣(委員長)經常懷注著整個國家生死存亡以及未來之前途。他的 施展,在方法上已盡其極,不問是空城計與苦肉計,他已在各處挪借透支濫用超 過合理的程度〔註六二〕。」 綜觀此時段中華民國外交是種奇特的「弱國外交」,以「抗戰外交」名之亦無不 可,它符合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使對日抗戰獲得最後勝利,留下寶貴的歷史經 驗。 學者認為此種「抗戰外交」改變了一向的「弱國無外交」傳統觀念,開創弱國成 功外交先例,這種成功的「抗戰外交」手法也是近代外交史上沒有過的事情〔註 六三〕。 〔註釋〕 註一:陳仁霞,《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北京:三聯書店,2003年 9月),頁430-431。 註二:中國社會科學院中日關係研究所編,《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7月),頁629。 註三:黃仁宇,《從大歷史角度讀蔣介石日記》(台北:時報出版社,1994年3月 ),頁262。《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29。 註四:《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30-631。 註五:John Gunter著 ,徐民謀譯,《羅斯福傳》,(台南:綜合出版社,民國6 6年3月),頁137。 註六:《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363。 註七:《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400。 註八:《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430-431。 註九:《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429。 註十:《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423。 註十一:陳豐祥,《近代日本的大陸政策》(台北:金禾出版社,民國81年12月) ,頁55;《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51。 註十二:日本防衛研修所戰史室編,曾清貴譯《大本營陸軍部(一)從日俄戰爭到 盧溝橋事變》(台北:國防部史編局,民國78年),頁519-521。 註十三:《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51-52。 註十四:希特勒著,《我的奮鬥》(台南:大行出版社,民國68年10月,3版),頁 196。 註十五:《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53-57。 註十六:《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28。 註十七: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傳部,《抗戰六年來之宣傳戰》(重慶:中 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傳部,民國32年7月),頁15-16。 註十八:《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391。 註十九:《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386-387。 註二十:《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396。 註二一:《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400-401。 註二二:《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363。 註二三:《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372。 註二四:Udo Ratenhof著,王允闐譯,《德意志帝國1871-1945對華政策》(台北 :國防部史編局,民國81年),頁446。 註二五:《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205。 註二六:《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185。 註二七:Henry L. Stimenson et.al.,《太平洋戰爭秘史》,(高雄:大眾書局 ,民國56年),頁19。 註二八:《中德日三角關係研究(1936-1938)》,頁373。 註二九:韓永利,《戰時美國大戰略與中國抗日戰場(1941-1945年)》(武昌:武 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10月),頁49。 註三十:日本防衛聽防衛研修所戰史室,李坤海譯,《從偷襲珍珠港到中途島海 戰-大本營海軍部.聯合艦隊(二)》,(台北:國防部史編局,民國79年6月),頁 28-29。 註三一:日本防衛聽防衛研修所戰史室,吳玉貴譯,《蘆溝橋事變後之海軍作戰 -海軍作戰(二)》,(台北:國防部史編局,民國76年7月),頁468。 註三二:日本防衛聽防衛研修所戰史室,吳玉貴譯,《戰前之大本營海軍部》, (台北:國防部史編局,民國79年6月),頁827。 註三三:《太平洋戰爭秘史》,頁63。 註三四:《德意志帝國1871-1945對華政策》,頁412。 註三五:《德意志帝國1871-1945對華政策》,頁447。 註三六:《德意志帝國1871-1945對華政策》,頁447。 註三七:《抗戰六年來之宣傳戰》,頁15-16。 註三八:《中華民國史事日誌》第三冊,頁746。 註三九:《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21。 註四十:《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18。 註四一:《中華民國史事日誌》第三冊,頁715。 註四二:《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18。 註四三:《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22-623。 註四四:《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23。 註四五:《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29。 註四六:《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30-631。 註四七:江口圭一著,陳鵬仁譯,《中日十五年戰爭小史》(台北:幼獅文化事業 公司,民國85年12月)。 註四八:《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148-149。 註四九:《中華民國史事日誌》,第三冊,頁739。 註五十:《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148-149。 註五一:《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144-146。 註五二:王正華,〈抗戰前期的蘇聯空軍志願隊〉,《中華民國史專題論文集》 (台北:國史館,民國82年12月),頁665-693,684。 註五三:《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51。 註五四:《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185。 註五五:《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184。 註五六:《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183。 註五七:《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29。 註五八:《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232。民國27年冬,廣州、武漢 相繼失陷,美國開始經濟貸款;民國29年9月,德、意、日三國成立軍事聯盟,美 始積極進行援華;民國31年以後,「始獲美方協助換裝新機,並代訓空、地勤人 員。」見國防部史政局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軍事合作概述》(台北:國防部 史政局,民國51年5月),頁19-42。 註五九:《中蘇外交關係研究(1931-1945)》,頁191。 註六十:鍾堅,《台灣航空決戰》(台北:麥田出版社,1996年4月),頁107。 註六一:John R. Deane, The Strange Alliance(N.Y. : The Viking Press, 1 946)。 註六二:《從大歷史角度讀蔣介石日記》,頁180。 註六三:《九一八事變與近代中日關係》,頁629。